部门名称:卫生监测检验所 负责人:李明 联系电话:(0724)6800070 电子邮箱:
工作职责:
1、开展传染病、地方病等有关病原学、血清学、分子生物学的检验工作。
2、承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各种事故调查中影响人群健康的产品、生产和生活环境有害因素的病原学检验。
3、承担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水质和涉水产品、化妆品、工业及日用化学品、保健用品、防护用品、有毒有害气体的卫生检验工作。
4、组织实施国家、省制定的公共卫生标准、检验方法及有关技术规范。
5、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相关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,做好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及计量认证、审查认可工作。
6、开展科研检验、委托检验、鉴定检验、监督检验等相关检验工作。